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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订出台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8-02-06 14:48:30

《规划》对四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规范性要求,是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2017年12月29日,市委印发了《中共资阳市第四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规划》是在2017年1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共资阳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2年)》,进一步修订完善的。《规划》对四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规范性要求,是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明确了制定重要依据,突出了市委对巡察工作提出的“要向精准化、专业化发展”要求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护航发展大局。

《规划》对照省委巡视规划,在原巡察规划基础上增加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对标看齐;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四是坚持统筹谋划,务实创新。

《规划》提出了巡察工作“四个一”目标任务,即:实现巡察一遍目标任务、发现惩治一批腐败分子、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总结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规划》明确了四条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巡察方式。在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推行市县联动巡察,探索开展提级巡察,对市县已巡察对象适时进行回访巡察。二是改进巡察方法。坚持用好用活《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的办法,同时结合实际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提出对问题线索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查核,“吃干榨尽”;要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部署开展系统治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严格考核,把巡察成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风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强调要结合巡察发现的典型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将巡察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要内容。

《规划》对工作保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包括:市县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职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巡察办、巡察组具体实施职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职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二是锻造巡察铁军。明确要加强市委巡察机构组织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联络员,建好管好用好巡察人才库,加大巡察干部培训培养力度,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要优先推荐使用。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调要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建立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巡察工作运行机制等系列制度机制。四是严明巡察纪律,包括对巡察机构及巡察干部,以及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规划》附件部分,明确了市委巡察对象71个,同时明确对市级部门挂靠或管理的县级单位、团体协会,可在巡察市级部门时一并巡察,也可视情安排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还可提级巡察县级部门或乡镇。3个县(区)四套班子接受省委巡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别接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系统内部巡察,市国土局等7个双重管理部门以省直系统巡视巡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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