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5 09:40:00
日前,经资阳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邓俊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邓俊林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邓俊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俊林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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