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30 09:28: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基本职能: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政府、省监察厅以及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等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贯彻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意见。
(七)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决议和决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县区、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察局职权范围内的干部考察、任免、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场坚定、行动有力,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两个责任”有序落实。市委印发了《资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将“两个责任”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市纪委一对一约谈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人12人,层层签订履行职责承诺书,有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督导,开展专项督查3次;建立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制度,提交书面报告45人次,口头述责述廉7人次;抓好落实“两个责任”宣传,开展系列访谈50余人次;加大落实“两个责任”问责追究力度,实施“一案双查”14件、处理责任人21人。
(二)查办案件持续发力。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2308件,初核问题线索615件,立案435件,党纪政纪处分420人,挽回经济损失1.03亿元,其中乡科级及以上干部67人。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县乡两级立案418件,同比上升4.2%,占全市立案数的96%。发挥派驻部门纪检机构作用,市级派驻机构立案5件,处分5人。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直接立案查办1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部门(单位)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12人,形成较大震慑。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问题线索移交、涉刑案件快查快移等9项机制。规范纪律审查审批程序,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处理积压案件线索221件。高度重视中央第九巡视组交办件查办工作,核查159件,立案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2人。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159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抽调人员参与省纪委办案,配合查办案件10余件。
(三)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制发《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强化纪律约束。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正风肃纪“9+3”专项整治,督促市级部门查找整改作风类问题150余项,县乡两级查找整改问题230余项。按照狠抓节点方法,狠刹“四风”顽疾,市、县两级纪委组织或牵头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20余个,查处“四风”案件89件、处分81人,内部通报37件、公开曝光15件。牵头开展巡视反馈问题5项整治中的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全年相关人员上交无法清退的红包礼金900余万元。督促检查公务接待费管理、超标超配公车整改、滥发钱物、办公用房腾退等工作。
在正风肃纪的同时,加强教育防范,积极营造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市级清理确定行政权力6800余项,设置监察点18万个。坚持抓早抓小,函询37人次,提供廉政意见480个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讲坛”1379场次,市、县两级主要领导讲党课15场次,拍摄制作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碰不得的红色警戒线》,发放《忏悔实录》等教育读本2500本。市委中心组成员集体到省女子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开展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专项活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56个议事协调机构减至17个,实现了职能归位。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如期完成,调整后执纪监督机构达9个,执纪监督力量达66.7%。制定《资阳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落实,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举办纪检监察办案业务专题培训,选派600余人次参与重大案件调查、重要工作推进、疑难信访处理,提高实战能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委局查摆问题34个、落实整改25条,建章立制36项。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全市2287名纪检监察干部公开做出“六项承诺”。加强分级管理分层监督,调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9件,给予纪律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严防“灯下黑”。
二、部门概况
市纪委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纪委收入决算总额为1307.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04.57万元,其他收入10.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2.1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373.01万元。
2014年市纪委支出决算总额为100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1万元,医疗卫生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7.1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79.1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纪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纪检检查系统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纪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纪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26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6.39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45.44万元,较2013年决算有所下降。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1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38.47%,主要原因是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有所增长。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车辆购置支出35.55万元,其中:轿车2辆、金额35.5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4.63万元,用于案件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1.488-365.com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 488-365.com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 488-365.com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 488-365.com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 488-365.com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 488-365.com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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