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3 10:31: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资阳市委和中共四川省纪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资阳市监察局属市政府序列,在市政府和省监察厅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市纪委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第一,推进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严明组织纪律,保障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履职不力的典型案件。深刻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教训,对市县乡换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搞非组织活动、诬告陷害等行为。开展新任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廉、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定期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第二,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务必抓一项成一项。全面细化落实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社会评价、督查考核等制度,突出抓好县(区)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在案件审查终结时一并提出是否追究“两个责任”的意见;健全巡视工作联络机构,开展对县(区)、市级部门巡察工作。稳妥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整合市级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建立市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统筹联动中省驻资单位纪检工作。
第三,深化正风肃纪,坚决整治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研究提高社会评价满意度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扶贫、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助农等领域违纪行为。
第四,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位置,贯彻到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
第五,坚持标本并重,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推动积极预防战略,在全市住建系统、民政系统立项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升级改造。完善“大宣教”格局,加强“一网双微两专栏”建设,加大案件曝光力度,积极开展电视问廉。
第六,注重内涵发展,持续用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两个提名考察办法,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加强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纪检系统内“两个责任”。
二、部门概况
中共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中共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68.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3.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54.34万元。
安排支出预算1768.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日常公用支出1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9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奖励金等;专项支出1124.44万元,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中共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1.86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纪检检查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运转附加支出、案件检查、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50.76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5.21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和退休人员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8.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9.93%。主要原因是委局机关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管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下级纪检监察系统及办案相关单位来资协作工作,以及重大业务活动的接待等。
(二)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共计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长24.39%。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以保障日常和办案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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